一直想寫點什麼, 總是因為這的那的事給取代了. 真開始寫, 不知從何說起
最近一直有人說我縱欲過度, 我也覺得這樣會不得好死. 關鍵在於如果我自己都不覺得這算是縱欲的話, 那這就叫享受人生,esp. 青春了.
我必然會記得大半夜的游走在各種各種神奇的地方, 做一些不平凡不平凡的事. 也必然記得累得要死不活,想倒地就睡街的感覺(主要是有C同學在場, 不敢妄為).
還是不知道, 我是不是就應該整天老老實實,下班回家, 做飯看孩子, 洗碗洗澡上床睡覺.
總是越理思路越不清楚.
這周終於收心開始認真工作了, 在最後兩三個周, 至少能用上之前學得些東西, 做些像樣的東西來. EN, 這才是正事, 距離鬧鈴響還有六個小時.
怎么个纵欲法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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